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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比赛竞赛方案

一、比赛主题: 《我为电校添风采》 二、比赛目的: 为配合我校第二届技能节的全面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展现当代中职学生风采。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我为电校添风采》演讲比赛”,欢迎全校同学踊跃报名。 三、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1、整个演讲比赛分各班预赛、各校区复赛、决赛选手培训、各校区决赛四个环节。 2、参加对象:三校区全体学生,每个班至少要推荐1人参加演讲比赛。 3、各班预赛时间:2008年 4月 6日 前(各班进行预选赛后选一名种子选手进入校区复赛,并将名单交各校区团委汇总) 4、校区复赛时间:2008年4月16日下午2:30(各校区通过复赛选出十二名精英选手) 5、复赛地点: 荆州校区——校艺术团; 沙市校区——电教室二; 经贸校区——校礼堂 6、精英选手培训时间: 4月16日——5月14日的每周三下午3:25——4:10 7、各校区决赛时间:5月21日下午2:30 8、评奖办法: 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 三等奖 3名,优秀奖6名 附:比赛规则 一、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0分钟入场。 3、参赛选手必须从始至终参加听取其他选手的演讲;遵守会场纪律,不起哄,不喝倒彩,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掌声鼓励。 二、评分规则 1、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2、预赛和决赛均由评委评分当场亮分,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进行分析,把握评分尺度,从第1位选手开始当场亮分。 3、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4、评委当场打分,确定得奖的名次。 三、演讲要求 1、比赛采取命题演讲方式进行,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我为电校添风采”的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4-8分钟内,超时扣5—10分,最高扣10分;时间不足4分钟一律扣10分。 四、其它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形象风度: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20分) (2)语言表达: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激情昂扬。(30分) (3)思想内容:要求紧扣“我为电校添风采”主题,富有号召力和教育意义。(40分) (4)综合印象:根据选手的临场表现和演讲效果做出评价。(10分) (5)*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4—8分钟内,超时扣5—10分,最高扣10分;时间不足4分钟一律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