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 专业技术职称及档案工资晋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档案工资晋升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目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出台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学校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工资晋升,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
2、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三、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排名,排名靠前者优秀晋升档案工资: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在本校工作每一年计1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请长期病事假,或停薪留职的年限不计分。
2、考勤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1年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满勤工作,请病事假累计达60天及以上、30天-59天、10-29天,分别计-6、-4、-2分;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20次、10次以上,分别计-6、-4、-2分。
3、教师每周平均授课量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专职教师每学年每周平均授课量达20节、16节、12节的,行管人员兼课每学年每周平均授课量达10节、8节、4节的,每年分别计2、1.5、1分。
4、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计1分。
5、年度考核优秀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学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中层干部,每次计1分,其他表彰不加分。
6、教学、竞赛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教学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比武和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中取得成绩予以加分,其中:教学比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一项目、同一批学生计最好成绩。
四、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学校关键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经学校党委班子研究,可直接推荐晋级。
五、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因个人言行不当导致学校声誉受到影响,根据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延缓晋升档案工资。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2、在工作中无理取闹,打架骂人,影响恶劣。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重违反师德,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情节特别严重。
六、年限时间标准:近一年为晋级当年学期之前的两个学期,以此类推。
七、档案工资晋升相关考核工作由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本办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起执行。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学校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工资晋升,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
2、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三、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排名,排名靠前者优秀晋升档案工资: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在本校工作每一年计1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请长期病事假,或停薪留职的年限不计分。
2、考勤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1年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满勤工作,请病事假累计达60天及以上、30天-59天、10-29天,分别计-6、-4、-2分;迟到、早退累计达30次、20次、10次以上,分别计-6、-4、-2分。
3、教师每周平均授课量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专职教师每学年每周平均授课量达20节、16节、12节的,行管人员兼课每学年每周平均授课量达10节、8节、4节的,每年分别计2、1.5、1分。
4、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计1分。
5、年度考核优秀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学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中层干部,每次计1分,其他表彰不加分。
6、教学、竞赛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教学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比武和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中取得成绩予以加分,其中:教学比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同一项目、同一批学生计最好成绩。
四、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在学校关键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经学校党委班子研究,可直接推荐晋级。
五、任现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期间,因个人言行不当导致学校声誉受到影响,根据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延缓晋升档案工资。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2、在工作中无理取闹,打架骂人,影响恶劣。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重违反师德,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情节特别严重。
六、年限时间标准:近一年为晋级当年学期之前的两个学期,以此类推。
七、档案工资晋升相关考核工作由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本办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起执行。
荆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分享到: